第二部分,明天用,稍有更改
ican網上的檔案也改了
三、文化神學
- 以形式–實體關係來說(26)
形式愈多,自律愈多;實體愈多,神律愈多。
如一條直線,一端是純形式,另一端是純實體,中間是二者的各種配合。
不可能有純實體,實體必找尋它的形式,之後,又打破一個形式,以追求更能啟示自己的形式。文化神學就是追踪這個過程,但不是從文化變遷的角度,而是從實體(宗教)如何找尋它的表現形式的角度。但這預設了具體(如基督宗教)的宗教經驗,從具體宗教經驗追問宗教的普遍形式,再回來建立規範。
2. 形式、內容和實體(27)
內容:如靜物。
形式:如顏料。
實體:意義。
如果是一個宗教文化物,其實體必會打破形式,同時毁壞它的內容。這是宗教文化的Yes and No!
3. 神學、文化神學、文化科學的三重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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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學(26) |
文化神學(27) |
文化科學(20) |
普遍 |
形成一般的宗教概念 |
所有文化創造的一般宗教分析 |
文化哲學 |
歷史 |
宗教現象的歷史分類 |
文化創造的歷史分類 |
文化價值的歷史哲學 |
立場 |
系統表達具體的宗教立場 |
從自己的宗教立場設想一個宗教完滿的理想文化 |
規範性的文化科學 |
4. 理想的神律文化:形式與實體的平衡
無實體的形式:a typically profane and formal cultural creation(資本主義文化)
無形式的實體:a typically religious-cultural creation in which substance predominates(中世紀後期「超自然主義」)
平衡的神律文化:a typically classical cultural creation characterized by equilibrium and harmony(中世紀前期)
5. 文化神學家並不是創造性的,而是批判性的(從他本身具體的立場上,也從實體的立場上,而不是從形式的立場上作出整體的、批判性的貢献)
四、 文化神學的分析
- 以藝術的文化神學為例
「表現主義」(Expressionism)是最能表現出「實體打破形式」的例子:實體(宗教)太豐富了,以至於形式–內容都放不下,形式因而被打破了,實體傾流而出,一種恐懼、害怕、非個人的、而是宇宙的罪咎(單純實存的罪咎)的覆,對拯救的需求,而拯救則是從特殊性的實存流出,抹掉個別性,與萬物合而為一的「愛的神秘學」。整體而言,表達一種Yes and No的境界(但似乎No多於Yes)。
2. 從哲學史看
新康德學派,科學至上,理性至上(純形式)
唯心論:實體(精神)傾流,甚至成為一種新形式,以「直觀」之名,破壞一切科學(純實體)
田立克提出一種新的形上學(實體+形式):只有當「實體」衝破科學的形式,而吊詭地,把那「超越形式者」放進形式,即,經由形式(文化)經驗那「無條件者」,才能完成。這是一種樂觀的Yes and No的體驗。
3. 以倫理學為例(31)
A. 個人倫理
德行倫理(純形式):法利塞式的善、路德所面對的天主教倫理、尼采時代的宗教倫理→德行尋求賞報
尼采和路德反對這種倫理,而被稱為「反倫理的」和「不守法的」
當實體打破了倫理的內容,也同時打破其形式,但它自己卻形成更新的位格倫理形式(恩典倫理):一個「更好的」位格,就尼采而言在「善與惡之外」者,就倫理形式而言是個「不義者」,卻是「敬虔的」(而義人反是「不敬虔的」)。
B. 社會倫理(32)
康德:實踐理性,自律倫理,只從個人思考,但世界不是個別的總和
愛的神秘主義,超越自律倫理的神律倫理。
4. 以國家為例(33)
5. 結論:文化神學與自然神學(34)
五、文化神學和教會神學
1. 在什麼程度下需要為神聖(即教會)保留一個位置?
2. 「文化的宗教價值」與「特殊的宗教文化」(如基督教)二者並不是對立的
後者是衡量前者的標準。那需要一個特殊的宗教嗎?
田立克認為一個完全聖的文化,也是完全俗的,毫無神聖之可言。
聖–俗是對立的,因而只有賴俗中之聖,才能避免全盤俗化
3. 三種對文化之態度
天主教式:世界vs天國(超自然主義,有信仰的唯心論),他律文化
古老的新教式:教會(相對)vs文化–理性–科學(絕對),自律文化
當代新教神學(文化神學)的責任,神律文化
a. 只有「宗教原則」是絕對的
b. 從具體宗教中釐清這「宗教原則」
c. 「改革原則」,是改革,不是革命,保留「實體」以新的形式,使之同時適用於每一文化範圍(不再分裂為兩套真理)